资源主类:
法 律
| 资源子类:法 律
文件类型:
doc
| 在线视频:否
| 资源集数:1
集
浏览次数:973
次 | 推荐星级:

适合对象:所有用户 | 是否免费:是
更新时间:2008-05-17
来源博源网:
收集整理,博源网(http://www.boyuan114.com) 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为什么对毕业生参加工作后要实行见习期制度
国家规定,原为教龄在一年以上的民办教师;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,毕业后仍从事教师工作的,可不实行见习期;原为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全民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(不含未转正的学徒工、练习生、试用人员以及临时工、合同工等),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,毕业后可不实行见习期;取得博士、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,不实行见习期。其他毕业生参加工作后都要有一年的见习期。为什么实行见习期制度呢?
首先,见习期是对毕业生培养教育的继续,有利于毕业生全面成长。在见习期间,毕业生可以通过生产和工作实践了解所在单位的情况,熟悉和适应工作的需要;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与业务有关的新知识,扩大知识面,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。同时,见习期为毕业生提供了广泛接触工农并向他们学习的机会,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,可以建立感情,增进理解,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;可以熟悉环境,全面了解单位情况。所有这些,对提高毕业生的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,树立实践观念、劳动观念和群众观念,把毕业生锻炼成“四有”人才,是非常有益的。
收集整理,博源网(http://www.boyuan114.com) 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以下资源也许你会感兴趣
05-15
05-12
05-16
12-10
05-17
05-13
05-15
05-16
05-17


